项目编号: POWERCHINA-******-250057
******有限公司
海外事业部赞比亚卢萨卡西-卡布韦 330kV输变电项和刚果金lot6公路全站仪采购项目
公开竞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水电十一局海外事业部
2025年3月
中国·( 郑州 )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250057
因水电十一局海外事业部赞比亚卢萨卡西-卡布韦 330kV输变电项目和刚果金lot6公路项目全站仪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谈判采购,请按以下要求时间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1、项目概况:赞比亚卢萨卡西-卡布韦 330kV输变电项目和刚果金lot6公路项目。
2、采购范围:全站仪3套。
3、拟采购货物说明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以及产品取得的各项证书(若有)。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需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6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主要部件的详细配置参数及品牌型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0日内
3、交货地点: 天津、上海及其他国内港口
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全新正品,符合最新行业要求, 技术要求符合竞价文件。
5、质保期: 卖方全新货物到买方指定国内港口交货后的14个月。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7、付款方式:在卖方将全部货物交货到收货地点,买方出口报关并卖方提交本合同第十一款单据后,买方45个工作日内支付70%的合同款给卖方;货到刚果金项目后,买方45个工作日内支付25%的合同款给卖方; 5%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13日15: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集采平台通知所有的潜在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有限公司或上级单位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平台客服经理:王莉经理******514。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集采平台(******)上发布。
******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59号
邮 编:450001
联 系 人:戚楹
电 话:0371-******
电子邮箱:******
电 话:0371-******
电子邮箱: ******
供************办公室(0371-******)提出投诉。
2025 年 3月6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采购人 | ******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赞比亚卢萨卡西-卡布韦 330kV输变电项目全站仪和刚果金lot公路项目 |
3 | 项目地点 | 赞比亚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
5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价公告 |
6 | 报价要求 | 1.报价人应在《报价汇总表》中标明本次竞价货物的单价和总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竞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报价人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 2.报价的要求: (1)报价数量须以本竞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拟采购货物一览表》中的数量填报。 (2)报价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为本项目指定天津或上海港口交货价,为固定单价,不随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已包括设备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特检取证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方须提供税率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3)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
7 | 验收、结算与支付 |
(1)交货并提供发票后:70%。 (2)到达项目后:25%。 (3)质保金5%。 |
8 | 报价有效期 | 60天 |
9 | 保证金 | 无 |
1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3.打包合并以上文件后在集采平台上传。 |
11 | 成交确定原则 |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综合评估法。 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2.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供应商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成交可能,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
12 | 报价方式 | 采用多轮(2轮)报价方式,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11时00分。如不参加第一轮报价,无后续报价资格。 |
项目编号:POWERCHINA-******-250057
******有限公司
海外事业部赞比亚卢萨卡西-卡布韦 330kV输变电项和刚果金lot6公路全站仪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保******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采购,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基本情况表
报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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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 ******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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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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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或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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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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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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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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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基本情况 | 名称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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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营业额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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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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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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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资产 负债表 到年月日止 | 固定资产 |
|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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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
|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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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业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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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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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2.附件
(1) 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资格要求中相关资质证书及其他企业证明资料
1、报价汇总表:含13%增值税、出口包装费、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为天津或上海港口仓库固定交货价格。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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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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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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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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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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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填入报价函中 |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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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上述价格包含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 到港口的运输保险费 | 13%增值税 | 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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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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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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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列的规格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填报报价单,空白栏必须填报。
2、付款方式:在卖方将全部货物交货到收货地点,买方出口报关并卖方提交本合同第十一款单据后,买方45个工作日内支付70%的合同款给卖方;货到刚果金项目后,买方45个工作日内支付25%的合同款给卖方;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4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供应商应详细说明。
3、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报价说明(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 2、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提供相关资信、财务证明资料或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和信用中国(******/)上查询并提供近3年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按照下表格式填写,并上传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序号 | 购买单位 | 品名型号规格 | 合同金额 | 购买 时间 | 使用项目名称和地点 | 主要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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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价函规定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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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声明: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角度测量:测量精度2秒,最小显示0.1秒,绝对编码、连续、对径测量,四重轴系补偿,补偿范围±4′补偿器设置精度0.5″;
*2、棱镜测量:标准:1mm+1.5ppm/一般为2.0s,测程1.5~3500米,长测程模式>10000m;
*3、免棱镜测量:2mm + 1.5ppm,测程500米;
*4、自动温度改正。
*5、双触发功能:可定义“测量”或“测存”触发功能,操作方便;
6、数据存储:内存2GB,SD卡1GB/8GB,U盘1GB;
7、传输接口:RS232、SD卡、USB、MiniUSB;
8、望远镜:放大30倍;分辨率:3″;视场:1′30″,调焦范围:1.55m至无穷远,十字丝可照明。
*9、键盘和显示屏:3.5英寸,320×240像素,VGA,灰色显示屏,28键,双面键盘;
*10、对中方式:激光对中,5级亮度可调节;在1.5m高1.5mm;
*11、无限摩擦制动、无限位微动螺旋;
*12、电池:锂电池,一般为30小时;
13、防尘/防水/防潮:IP66;95%,无冷凝;
*14、软件:设站、测量、高程传递、建筑轴线、放样、对边测量、面体积测量、悬高测量、隐蔽点测量、对边检查、后视检查、参考线、电力测量、多测回测角等
15、配置包括:主机×1;单框×2;觇板×2;棱镜×2;电池×2;充电器×1;支架×1;基座×1;对中杆×1;脚架×2; 均为原装件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价函规定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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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声明: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供应商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成交可能,可以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卖 方:XXX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购买本合同所列货物用于***项目使用,卖方承诺提供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下列货物供买方完成项目。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与价款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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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 | ||||||
不含税合同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 | ||||||
增值税金额(元) | 人民币大写: ¥ |
以上价格含13%增值税、商检费、包装费、装运费、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以上价格是天津港/上海港固定交货价格,包含按本合同约定,卖方应为买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在本合同履行和有效期间内,未经买方同意卖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价格浮动、能源价格变化、物价上涨、工人加薪、生活费用提高等。
项目委托实施单位采购计划号或招标编号: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付款
根据招标文件
2. 支付方式
本合同双方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支付价款:
(1)汇票;
(2)支票;
(3)电汇;
******银行承兑汇票;
(5)其它: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 卖方承诺:
(1)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
(2)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
(3)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及其安装等相关环节的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2. 质量标准:
(1)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如下行业标准:
。
(2)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如下卖方企业标准:
。
3. 其他要求:
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由卖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等手续。
如买方对本合同货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卖方应当满足买方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 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以下第 (4) 种方式计算:
(1)卖方货物出厂满 个月;
(2)卖方货物货到天津港/上海港后满 个月;
(3)卖方货物实际投入使用后满 个月。
(4)卖方保证货物是全新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天津港口/上海港口交货后18个月。
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货物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当免费维修、更换、退货,并对因此给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由此所遭受或招致的一切诉讼费、律师费、索赔费用、经济损失、其他费用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货物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赴现场检修,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维修费用及材料费用。
4. 质量保证期内, 卖方收到货物故障通知,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等原因所致,卖方须在5日内(超出5日视为接受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且在5日内将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送到买方指定国内收货地点,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 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检修,卖方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第五条 合同履行时间、地点与方式
1. 交货时间
卖方应在2022年 月 日前向买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
2. 交货地点
卖方交货地点为: 天津港口或者上海港口 。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交付买方前由卖方承担。
3. 交货方式:
(1)运输方式: 汽车陆运 。
(2)由卖方负责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前相应运输、仓储、保险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4. 指定交货地点的接货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信息由买方(委托的货运代理公司)另行书面通知卖方。
第六条 制造商和生产国别
生产国别:中国 制造商:见附件清单。
第七条 货物包装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有关的最新规定。按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GB/T4892-1996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5140-94《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和GB/T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应根据外贸运输海、陆运输方式多、装卸次数多、运输距离远和运输周期长的特点,合理设计、合理用料,保证设备、材料在国内外全程运输过程中装卸、堆码、储存方便安全。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及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
本合同的所有货物部件或包装均应满足集装箱装箱和海运要求:
1. 本合同所有货物包装应按出口水陆路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霉、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适合于海运及内陆远程搬运。
1.1 木箱包装要求:胶合板厚18mm,尺寸:1.05m*1.05m*1.10m,外部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铁皮包角(或铁条等)加固,纵向承重柱间距不得大于0.5m,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
1.2 花栏包装要求: 尺寸:1.05m*1.05m*1.10m(或根据货物尺寸),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外部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铁皮包角(或铁条)加固,纵向承重柱间距不得大于0.5m,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
1.3 托盘包装要求:底部木板厚度:18mm,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
2. 包装箱两侧面应注明合同号、收货人、目的地、发货标记(唛头)、长×宽×高、毛重、净重及编号等,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卖方应采用不褪色的颜料在包装箱外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重心、起吊位置,并根据需要标明“轻放”、“勿倒置”、“防雨”和“勿叠压”等中英文国际贸易运输中常用的符号和文字。
若卖方采取花栏包装、托盘包装或者其它特殊货物包装,卖方需要事先征得买方的同意。
3.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适合于海运及内陆远程搬运,具有防潮、防雨等包装,并于技术资料的封面上注明:合同号、收货人、唛头标记、目的地、毛重、净重及编号等。
4. 包装箱上应标明的收货人、通知人、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中外文),具体为:
收货人:Sinohydro Corporation Ltd El Sillar Project
电话:Avenida vallivian N0 869, New generation tower piso 5B, cochbamba, Bolivia
电子邮箱地址: ******
通知人: Sinohydro Corporation Ltd ES28
电话:Miss. Jingyun Shi : +591 (7)****** Miss. Emilia Liu +591 (7)******
电子邮箱地址:******
5. 包装箱上应标明的发货标记(唛头)(SHIPPING MARK)
El Sillar PROJECT
SINOHYDRO
应当在每个发运单元上用用不褪色的油漆喷刷上用英文书写的发货标记及箱号、尺寸、毛重、净重、重心等字样和符号,不便于用油漆喷刷的内容也可挂标示牌标识。
6. 对于不按合同要求包装,包装质量无法满足买方要求的,所发生的二次包装及其它损失由卖方承担。因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本合同约定货物锈蚀、损失、丢失等的,买方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卖方均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 在运输过程中,如非因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失、丢失等的,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于 2 日内到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刚果(金)卢阿拉巴省N39公路及市政道路60km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
如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检验与验收
1. 卖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其中,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卖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买方有权拒收。
2. 买方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如对货物有异议的,买方有权当场拒收。买方也可在国外项目现场收到货物后 45 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如属卖方责任的,买方有权退货并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
3. 买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
4.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买方有权退货并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卖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5. 如双方对于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条 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 卖方在收到设备故障通知, 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至, 卖方必须在5日内(超出5日视为接受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且在5日内将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送到买方指定国内收货地点,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 货物单据
A)为了支付货款,卖方应提交下列付款单据:
1. 13%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b. 卖方严格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内容开票,保证名称、数量/重量、单位和金额准确无误。将合同编号、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必须写入发票备注栏;
2.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征消费税的特种商品,还应该提交退税缴款书;
3. 货款支付申请表。
B)为了通关,卖方应提交下列单据:
1. 中英文装箱单[至少2份原件、2份副本],其中箱内或裸装件至少放一份,送交指定接货人至少1份,并在发货前7日内在买方海外平台上上传电子装箱单;
2. 提供详细的发运清单,该发运清单上必须写明本合同编号;
3. 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
4. 商检换证凭单[若属于国家法定商检产必须提供该项]。
第十二条 出口退税
双方就出口退税事宜达成如下约定:卖方应当按照买方要求开具相应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验证卖方开具的发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不能完成出口退税,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买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三条 财务税务
1. 如卖方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应在3 日内通知买方并说明相应情况。
2. 如买方与卖方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3. 买卖双方财务部门应及时沟通,卖方有义务提供其当地的税务法律、法规等文件。
4. 卖方负有对于开票有误、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1. 卖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货物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保证买方不因购买、使用产品而受到第三方的任何索赔。
2. 如卖方违反本条第1条款约定的,卖方应承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本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专利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经济损失等。
3. 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在出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卖方于 4 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货物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2)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货物等价值的担保;
(3)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达成协议并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要求卖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索赔
在货物到达刚果(金)卢阿拉巴省N39公路及市政道路60km升级改造工程现场后,进行最终检验及调试运行期间,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后5日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交货的,违约金为每七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不足七日的以七天计算,但该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规定期限截至时迟交货物总价的5%。同时,买方亦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索赔费用、经济损失等。卖方支付违约金的,买方仍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如迟延交货超过十周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承担本条前述损失。
2. 卖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招投标文件(如有)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如经买方同意,卖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照卖方逾期交货处理;如卖方拒绝更换货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3. 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解决问题,但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4. 卖方出现下列情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支付的合同价款有权要求卖方予以返还:
******法院执行、财产保全、冻结账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
(2)卖方出现破产清算或被责令关闭,发生解散事由、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的;
(3)卖方出现终止营业或营业范围不再包括与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相关的事项的情形的;
(4)卖方提供的货物涉嫌侵权而被提起诉讼或仲裁的;
(5)卖方或卖方委托的第三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遭遇 次以上投诉的情形的。
5. 卖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任意一项义务的,买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如质保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 买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任意一项义务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 如本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予以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目的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或暂时迟延本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 本合同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5.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20日以上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的一方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由于本合同是在2019冠状病毒病,英文缩写COVID-19 (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疫情在国际、国内已经发生时签订的,签订时,双方知悉疫情带来的相关情况,并且内心确定双方知悉新冠疫情可能进一步变化,因此双方约定不将疫情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作为不抗力或者情势变更来予以定义解释作为将来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十八条 反腐败
卖方须遵守《反腐败合同条款》,详见附件一。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卖方应和具体使用货物的项目单位先行协商,若协商时间超过60日******委员******委员会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具有与合同文本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具体如下:
附件一:反腐败合同条款;
附件二: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附件三:供货清单。
第二十一条 技术资料
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随合同货物装箱发运,同时卖方提供扫描件给买方。
第二十二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由中文书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合同需在******,经双方电子签约后打印的合同同原电子版签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持肆份,卖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一方签字主体应为法定代表人或为授权文件中写明的主体。
(此页为签字页,无合同正文)
买方: | 卖方: |
******有限公司 (盖章) | XXX (盖章) |
注册地址:三门峡市黄河路中段147号 | 注册地址:
|
电 话:****** | 电 话: |
******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 | 开户行: |
账 号:************6999 | 账 号: |
行 号: | 行 号: |
| 开户行地址: |
税务登记证号:************XT | 税务登记号: |
|
|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签订地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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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声明、保证与承诺:
1、 遵守反腐败法律。【卖方】声明、保证并承诺:就本协议所规定的活动或交易而言,【卖方】和【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卖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或致使电建国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经合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往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由其签约国实施)或任何其它应予适用的反腐败法律(统称“反腐败法律”)。具体而言,【卖方】声明、保证和承诺,【卖方】或【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卖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体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下述人员支付、提议、批准或承诺任何款项或其他有价值物品:
1.1 向任何公职人员或其它个人或机构支付,旨在:
i) 不正当地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或决策;
ii) 诱使公职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事或不从事某项行为;
iii) 诱使公职人员直接利用自身的影响或通过本国或国外政府或机构共同影响该政府
iv) 不正当地协助【卖方】或[买方]取得业务、保持业务或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者
1.2 向任何人支付,不论其是否为公职人员:
i) 其意图在于诱使或酬谢该人对其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或者
ii) 意识到或确信收受款项或有价值物品本身即构成该人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
2、 持续性责任。 【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和【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卖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遵守反腐败法律。
3、 无秘密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卖方】没有也绝不会违反反腐败法律或其它相关法律,就本协议或涉及【买方】或其他相关方的其他业务交易设立或保持旨在进行不正当支付的秘密资金、账户或资产。
4、 补偿。【卖方】承诺:如自身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从而对【买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和股东造成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其它经济损失,【卖方】承诺对其进行赔偿。
解约条款:
5、 【卖方】承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电建国际可自行终止本协议,无须对【卖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且公司享有的追索权不受影响。【买方】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基于可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认为可靠且来源明确的第三方资料)【卖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无论【卖方】是否被认定为违反反腐败法律),有权终止本协议。
调查通知:
6、 【卖方】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就本协议相关的活动进行调查,将立即通知电建国际。【卖方】同时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进行与反腐败法有关的调查,无论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将立即通知【买方】。
同属于本协议定义部分或上述条款的内容:
公职人员:指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包括国有或国家控制公司)、政党、国际公共机构或公共职务候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代理、代表、员工、政府官员,或以政府、国际公共机构、政党或公职候选人名义开展工作的人士。
【卖方】
XXX公司 (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为确保双方能够更好地履行xxx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买方项目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结合卖方生产、供货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1、卖方的所有活动、服务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劳动部门、本地安全监督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办法、规定。
2、卖方必须对环境污染釆取积极预防并不断改进的措施,确保环境污染排放达到所在公司的标准,同时应做出持续改进的承诺。
3、为确保卖方的生产和供货服务对环境影响得到持续有效控制,卖方须建立环境控制制度,同时应建立定期评价环境影响和环境控制的制度。
4、在生产交货过程中,卖方必须釆取有效措施将产品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得到识别,以便买方在收货后能有效控制。
5、在生产交货过程中,卖方必须釆取措施控制并不断减小产品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活动应包括运输、标识、装卸等。
6、卖方须建立一套环境事故应急反应程序并且定期试验和评价该程序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7、卖方应建立接收和满足买方提出的其它环境要求的程序,并主动告知买方,这种其它要求包括书面和口头的。如当买方对卖方进行环境方面的投诉时,卖方应及时做出响应。
8、供货前买方对卖方的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卖方必须检查督促送货、协调等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9、认真贯彻“谁供货谁负责”的原则,卖方人员(包括卖方雇佣的运输司机等相关临时人员)在产品供应、服务等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买、卖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0、以上对卖方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由买方负责解释,卖方随时可向买方咨询。
11、如有卖违反本协议,买方有权对其釆取适当的经济惩罚。
12、本协议作为xxx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的一部分,协议内容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施。
【卖方】
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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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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