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道路维修及挖掘修复用沥青材料、水稳材料、人行步道材料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道路维修及挖掘修复用沥青材料、水稳材料、人行步道材料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4990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道路维修及挖掘修复用沥青材料、水稳材料、人行步道材料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5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95,9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中心道路维修及挖掘修复用,采购PC-2型乳化沥青20吨、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460立方米、沥青混凝土冷拌料380吨、水泥稳定碎石1500立方米(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招标人要求一年内陆续供货(具体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
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13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
联系方式:0415-3113001
邮箱地址:******7@qq.com
******银行开发区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